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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发性有机物连续监测系统VOCs

产品概述:

      大气污染正成为越来越多的城市饱受困扰的环境问题。继NOx(氮氧化物)、SO2(二氧化硫)、PM2.5(固体颗粒物)等污染 物后,VOCs(挥发性有机物)逐渐成为重点监控指标。

VOCs是多种化合物的总称,美国ASTM D3960-98标准将VOC定义为任何能参加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德国DIN 55649-2000标准在测定VOC含量时,又做了一个限定:即在通常压力条件下,沸点或初馏点低于或等于250ºC的任何有机化合物。中国HJ/T38-1999《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中NMHC定义为除甲烷外的碳氢化合物(主要是C2-C8)的总称,气相色谱FID以总碳计。

        环境生态部于2018年12月发布《HJ/1013 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将于2019年7月实施,非甲烷总烃为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上有响应的除甲烷外的其他气态有机化合物的总和,除另有说明,结果以碳计,标准同时明确了测量方法和核算范围。监测指标包含了非甲烷总烃作综合性指标和特征污染物作单项指标,并建立污染源特征污染物附录的方法,进行系统管理,特征污染物包括苯和苯系物、甲醛、乙醛、丙酮、乙酸乙酯等。